我省制定出台指导意见 推动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环境的优化,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7月31日,江苏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解读《关于江苏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我省连续5年位列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2023年度群众安全感达99.01%,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达94.27%。
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围绕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合同诈骗、“AB贷”等领域犯罪开展集中打击33批次,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600余起;破获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580余起;破获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交易秩序的案件30余起、串通投标案件160余起;同时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行为,破获食药品案件1900起。
省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出台知识产权、房地产、破产等审理指南20余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商事纠纷商人解”,去年以来,通过商会商事调解化解商事纠纷2.6万件,标的额达56亿余元。
针对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我省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去年以来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案件3100余件,办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监督以及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80余件。
截至2023年底,我省经营主体总数超1452万户,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既要面对发展的难题,也要应对成长的烦扰。“针对企业热点问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接入‘苏服办’总门户,18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范沁芳告诉记者,目前,176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进驻,1025家法律服务机构有效对接112条优势产业链、1056家链上重点企业。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介绍,省委政法委广泛征求各类企业、政法机关、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以及着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法服务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全省政法机关持续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对如何做实平等保护,指明了路径、提出了要求。在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看来,“护”重在依法平等保护,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从“检护国企”“检护民企”“检护外企”“检护金融”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协同推进护企工作。
作为《指导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也成为发布会的热点话题。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立新说,前不久他们研究出台了“服务保障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十二条司法措施”,囊括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保障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服务保障新时代改革开放等方面内容。“我们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把《指导意见》要求落到实处。”郑立新说。
发布会还推出一批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激励和引导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优化执法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水平,为全省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