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为重点,加快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地方金融治理体系,为我省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部门依法高效履职
1.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依据《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新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调整小额贷款公司行政审批权力事项。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申请新增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编制公布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 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围绕深入推进政策办理“一网通办”,推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苏企通”平台,并动态上线金融惠企政策。在“苏企通”平台开发地方金融组织审批申请事项移动应用。编制“苏政40条”金融服务指南,并在省政务服务平台维护相关事项。依据《江苏省12345热线政务信息管理标准(2.0版)》,编制企业服务知识手册,助力全省“12345”热线政务信息库惠企政策归集展示。优化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网上申请登记系统,推动行政审批与“双公示”工作无缝链接。按照全省推进“一件事”改革部署要求,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知晓度。
3.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年度自查,积极配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严格对照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共审查政策措施文件29份,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况。会同江苏银保监局制定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得信贷”相关评价指标方案,出台《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评价暂行办法》,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普惠金融以及重大项目、绿色发展等领域信贷投放。丰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在“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专板”新增上线“苏服贷”“环保贷”“苏贸贷”等政银合作产品,截至2022年12月末,推动76家银行完成系统对接直联,平台注册企业超116万户,上线金融产品2920个,当年累计帮助企业获得授信8013.5亿元;加速扩能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关联图谱、风险监测预警等征信服务,助力信用贷款精准有效投放,截至2022年12月末,归集涉企信用数据3738项、6.9亿条,基础征信报告覆盖85.5万户企业,累计帮助企业获得征信支持类融资2237.92亿元。
4.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全面核查股东背景、出资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全年办理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及有关机构行政审批事项139件。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有效覆盖,聚焦地方金融监管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组织业务真实性检查、监管评级、行业年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全年对230家融资担保公司、444家小额贷款公司、67家融资租赁公司、42家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对186家典当行开展行业年审。根据现场检查和年审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并依法采取行政指导、监管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 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配套制度。对照《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配套制度编制计划,修订《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等制度。
6.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省政府代拟稿4件。
7.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落实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对15份由本局牵头起草的文件进行清理,保留2件、废止5件、修订8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将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全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纳入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事项名称、决策主体、承办部门、法律政策依据、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9.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水平。严格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在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全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局专家库作用,组织专家对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决策咨询论证;通过舆情跟踪、问卷调查等方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省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意见,加强决策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完整归档保存。
10.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评估监测机制,开展《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2021年度实施情况监测分析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 深化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执法体系建设。以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契机,建立完善省市县乡四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与监督,省、设区市、县(市、区)均明确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12.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6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细化地方金融监管以及处置非法集资领域处罚、强制、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格式文书范本和规范指引。在确保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有效覆盖前提下,对46家融资租赁公司、22家商业保理公司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业务信息化建设,调整省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新增行政处罚业务子系统及移动端配套程序功能,项目计划于2023年正式上线。
13. 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执法协作。会同公安、人社、市监、税务等部门,对217家非正常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配合省教育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动调整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机制,明确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案件组、刑事案件组、信访维稳组职能分工,推动形成行政处置、刑事打击、信访维稳有效协同的处非工作机制。
14.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统筹全系统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宣传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2022江苏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全省行”“防范养老诈骗”“金融知识进万家”等活动,推出防范非法集资系列警示宣传品15篇,通过“江苏有线”电视终端、江苏广播101.1频道等渠道开展防非宣传。同时,组织面向监管对象的政策法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举办企业上市专题培训、数字人民币专题培训等活动。
15.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参加30学时执法业务培训和3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针对履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相关判例,编制“以案说法”学习资料;针对全省首例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案件,编制示范案例,组织交流学习,并上报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通过集中授课、交流研讨、线上教学等方式,组织局内部及全系统开展地方金融执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6. 完善地方金融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应急演练培训,依托金融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坚持每日监测、每周研判、每月汇总,并结合重要会议活动等时间节点,实施战时信息研判,加强金融风险前瞻性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风险隐患,做好金融领域涉稳风险研判和信访维稳工作。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7. 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扎实落实“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统筹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实施“清单化”管理,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专班,细化风险化解和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分类处置流程,加强信访复查监督,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100%。
18. 做好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牢固树立复议应诉为民理念,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职责,全年未发生行政败诉和行政复议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及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情形。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司法建议书、复议建议书的落实和反馈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履职申请答复、举报事项查处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地方金融组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复议诉讼作为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作用。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9. 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扎实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按要求做好清理整顿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自查、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年办理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32件,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
20.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等栏目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79条,依法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电话答复“12345”服务工单18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1. 推动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局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审核合同协议52件。
八、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2. 推进地方金融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省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以初步设计方案为基础,深度调研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等业务需求,组织编制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搭建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模型。
23.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省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编制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安全开发等规范标准,系统梳理平台建设涉及的各类数据资源,围绕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积极推进政务、税务、信用等数据共享。按照省统一部署,完善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基础数据库,通过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实现数据目录资源对接;优化局政务数据共享前置机功能,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实现局基础数据库与苏服办、信用江苏、局门户网站等系统平台的自动对接。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24.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全年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局法治建设重大议题,对全系统提升地方金融监管和处置非法集资执法能力进行专题部署。
25. 深入推进学法常态化建设。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行政机关学法用法等制度,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章和党内重要法规、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主题,组织集中学习、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活动,浓厚全局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氛围。组织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通过“一期学习研讨、一堂专题教学、一场宪法宣誓、一组公益广告、一次线上答题”等“五个一”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全局各项工作加快步入法治轨道,但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管制度建设仍然薄弱,执法效能有待增强,管理机制需要优化。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地方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地方金融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提升地方金融法治建设水平。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