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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淮安市金惠典当有限公司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08- 24 08: 41

淮安市金惠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未通过2020年典当企业年审。经调查取证,你公司已自行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我局拟收回你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终止你公司典当经营资格。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南门一号楼711室,电话:025-83338095,传真:025-83337424。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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