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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新闻通气会

摘要: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江苏省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我省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批获得该国家级创新试点批复的省份。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文字实录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江苏省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我省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批获得该国家级创新试点批复的省份。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运营机构为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下一步,我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要求,研究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精准发力 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深化改革期,试点获批和落地有利于提升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省内中小微企业服务和培育功能,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短板,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地方产业升级,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拟在此次试点中构建“三大体系”,即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上市培育体系;打造“三个平台”,即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综合服务平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企业上市培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三大功能”,即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培育企业规范上市。

用好政策 聚焦突破性亮点创新

本次试点中,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将立足“三大体系”,聚焦亮点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持续、可得的综合性基础服务、创新性融资服务和规范化培育服务。基础服务创新,以企业分层分类管理为框架,以特色板块高质量发展为支撑,引导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及私募基金投后企业入场,吸引优质企业资源汇聚。融资服务创新,依托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业务,推动国有基金份额进场交易,引入S基金协同发展,完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全链条综合服务体系;研究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业务。培育服务创新,统筹资源和力量,支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同沪深北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建立合作衔接机制,规范拟上市企业信息预披露工作,引导激励股改企业及私募机构已投企业等前移信息披露关口,提升企业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信息披露真实性、有效性和连续性,做到及早规范、提高质量、规避风险。

深化协作 强化全方位支持保障

为加快推进试点落地实施,我省将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共同牵头,成立省级层面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多部门共同参加,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试点各项任务及配套政策落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按照彰显创新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总体原则,合力打造新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江苏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