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非法吸收存款6000余万,法院判了
近年来,利用老年人群体信息不对称的现状、追求高收益的心理,以投资“收藏品”为饵,引诱受害者进入诈骗陷阱的事情屡见不鲜。下面分享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共涉及300余位受害者,涉案金额共计1400余万元,希望能给老年朋友们提个醒!
案情简介
01
短短三年非法吸收存款6000余万 案发后五被告投案自首
位于临沂市兰山区B写字楼的3号楼1003室如今早已改换了门牌。但将时间拉回到5年前,这个工作室当时每日被来往的人群映衬地格外“热闹”——2017年8月,作为青岛A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的刘某(在逃)以此为临沂分公司注册地。自此,一条非法吸资的不归路,伴随着受害人的脚步渐行渐远。
分公司成立期间,在以被告人张某某、林某先后担任临沂分公司店长,被告人胡某某、石某某、王某某先后担任分公司团队经理的公司构架下,开始以投资邮票、纪念币等商品为主要业务,许诺按月支付高额利息,通过发放传单、领取礼品、客户推荐等途径,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其中,店长负责所有事务,团队经理负责组织、管理团队业务员吸引客户投资。经审计,2017年9月4日至2019年7月11日,该公司共吸收302人投资,吸收资金6000万余元,向客户支付本金、收益、红利共计4600万余元,尚有客户投资款1400万余元未兑付。本案案发后,五被告人先后投案自首。
02
以老年群体为目标 骗取信任后“杀熟”
2019年年初,家住临沂市兰山区,现年73岁的王某成为了该非吸案的受害者之一。每每谈及此事,王某的心就如刀绞般刺痛,“那都是辛苦一辈子的‘棺材本’,真是悔不当初。”
当年1月的一天,正因事前来B写字楼的他在电梯中偶遇本案被告人之一、时任青岛A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店长的张某某,很快被其锁定为“猎物”。乘坐电梯过程中,张某某简练、“巧妙”地告诉王某, “9楼公司开业,到店就有花生油等日常生活品相赠,全部免费。”随后,闲来无事的王某顺利领取到了承诺礼品,并在张某某口中得知:公司出售各类邮册业务,价格从千元到万元不等,出售期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一年。等到期限结束,所有邮册会由公司原价回收。“她告诉我,大多数邮册月利率为2%-4.5%,全年利息可以达到30%以上。付款后就能按月领取利息,稳赚不赔。”王某回忆。
抱着试试的态度,王某决定投资一笔。1月7日,他投资购买了3.68万元的“邮票”集。一月后,7800元的到账利息几乎让他瞬间打消了一切顾虑。“一月的利息竟然高达20%以上,当时感觉太可观了。”
初尝“甜头”后一发不可收。随后的6个月,王某先后又进行了15次投资,总投资金额高达87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当年5月18日,王某投资购买了一笔价值10.9万的邮票产品后原本按月定期支付的利息突然“断了”。本应引起警觉的他,却又在5月至7月期间,前后投资购买了6笔“邮票”产品,金额达到22万元。
当年7月,愈发感觉“事情不妙”的王某才开始有所行动——和其他受害者一样,他前后多次前往分公司,要求兑换利息和回购承诺。但回应他们的,只有无休止的拖延。直到7月的某天,B写字楼的3号楼1003室彻底大门紧闭。8月份,受害者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一个月后,被告人纷纷投案自首,刺破了这场彻头彻尾的“财富泡沫”。留给王某的,除了6.6万“利息”之外,是80余万元的损失。
“现在,很难用言语表达自己的心情。那时候哪怕早一点及时住手,也不至于酿成今天的后果。”王某说。而这样的例子又岂止他一人?截至案发,300余位涉案老人被骗金额从1980元到180万元不等,金额逾1400余万。
裁判结果:青岛A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以出售所谓“邮票”、“纪念币”形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到五万不等。
法官提醒:本案中,300余位受害者以老年人居多,由于这些公司的欺骗性强,以投资为名义、以高息为诱饵,极易吸引缺乏法律意识和投资专业知识的老年人。加上工作人员服务热情,也迎合了一些“空巢”老人对于与人交流、获得关心的渴望。
对此,法官温馨提醒,如今很多非法集资活动都穿上了“ 邮票、纪念币”的外衣,具有很大欺骗性,市民上当受骗的案例时有发生,市民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谨记:“高回报=高风险”,投资不能只看收益。特别老年人,若选择投资,应及时告诉家人,避免盲目投资、落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陷阱。
(信息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