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000MB136117/2022-00064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7 |
标 题 | 关于防范以“白条代偿”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风险提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防范以“白条代偿”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
2022-
03-
07
09:
03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单方面宣称与一些电商平台“先消费、后付款”性质的信用支付产品“有合作”,主要从事协助资金紧张用户代偿的“业务”,并称该“业务”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以哄骗、引诱投资人作为“出资方”“入股”获取高利。这些不法分子快速复制这一诈骗模式,骗取投资人巨额资金,冲击正常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此类“业务”多是新型诈骗,场景逼真,迷惑性强,主要是给投资者“画饼”以骗取公众资金。江苏省处非办特别预警提示如下:
一是合理消费,根据自身需求和收入水平,审慎使用各类互联网信用支付产品。
二是审慎投资,对各类新型投资“机会”保持高度警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轻信、轻易投资。
三是损失自担,牢记投资有风险,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案件、诈骗案件挽损难,破案后追赃退损比例极低。
再次提醒: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当地处非办举报。
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