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药王茶”投资,70余名老人被骗!
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轻信他人的心理特点,瞄上老年人的“钱袋子”,以高额回报为幌子,骗取老人的养老钱,社会影响恶劣。
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全额执行到位一起“涉老+涉众”的刑事财产执行案件,并在线完成案款发放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0%至76%的高额年化收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徐某通过推广无锡秦岭投资有限公司“药王茶”等投资项目,承诺60%至76%的高额年化收益招揽投资人签订协议,非法吸收资金。经司法审计,徐某共向70余名不特定投资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绝大多数投资人系老年人,造成投资人损失190余万元。
上海宝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结伙他人,违反国家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处罚。
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退赔违法所得发还各投资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投资人损失190余万元、罚金3万元
如何执行到位?
查控
本案移送执行后,执行干警迅速对被告人徐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经查,徐某名下有两套房产,上海宝山法院立即采取查封措施。执行干警考虑到房产变现周期较长,不利于及时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于是尝试寻找其他突破口。
约谈
执行干警经调查了解到,徐某被判处缓刑,如果不履行财产刑义务将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执行干警与宝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取得联系,联合对徐某开展释法说理及思想疏导工作。
执行干警依法对徐某家属进行约谈,向其说明本案非法集资的是老人的养老钱,给老人及其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生活负担,并向其释明法院强制处置房产可能产生的执法成本,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财产刑的法律后果。经约谈,初步达成财产退赔方案。
履行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的耐心沟通,徐某及其家属均表示愿意履行刑事判决的财产退赔义务,并按期将款项缴纳至上海宝山法院账户。
“涉老+涉众”,案款如何发放?
针对本案“涉老+涉众”的特点,上海宝山法院积极利用“上海法院刑事案款核发平台”在信息登记、金额核对、案款发放等方面的优势,在上海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无锡秦岭投资有限公司案件受害人信息核对公告,做好案款的发还工作。
同时,考虑到老年人在智能手机和互联网平台操作方面存在不了解、不熟练的问题,上海宝山法院联合平台技术公司对投资人代表通过视频或线下方式进行平台登录、操作的培训,再由投资人代表培训其他投资人,大大加快了投资人登录确认的速度。
在案款发放的过程中,为提高发放效率和精准度,上海宝山法院财务部门联合财务软件公司人员在案款发放系统中进行财务数据的校对和输入,确保能够及时将损失财产发还到投资人手中。
(信息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