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000MB136117/2021-00019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21
标        题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 01- 22 09: 02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植法律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为推动金融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坚持金融审慎监管前提下,将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前筹备情况验收工作下放至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市级相关审批权和初审权赋予自贸区。动态更新省政务服务网地方金融组织审批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相关要素,优化“不见面审批”工作机制、业务流程,改造升级网上申请登记系统,推动线下线上申请事项并轨,实现办事流程一体化、业务操作网络化。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网上申请审批事项,指导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视频连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验收工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联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单位,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为期6个月的“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通过设立专项风险代偿资金池,对普惠型中期贷款提供风险分担;设立专板引入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打通货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2万多户企业获得融资756.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76%,节省成本超10亿元;撮合成功与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挂钩的信贷产品170亿元,惠及小微企业超4000户。“绿色通道”运营成效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运营方被表彰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坚决落实“保市场主体”要求,及时推动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严控担保费率并取消反担保要求,2020年,全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平均下降幅度超过20%,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省再担保集团再担保费较去年减半收取。推动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与发展改革、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完成数据对接,目前,平台归集涉企信用数据超1000项、3.2亿条,出具的基础征信报告应用覆盖近49万户企业。

二、突出强化依法行政保障

(一)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立法。2020年,《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和程序,积极推动《条例(草案)》起草、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及制度风险评估等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及设区市政府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条例(草案)》充分修改完善,凝聚立法共识。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立法调研,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做好立法审议前解读。目前,《条例(草案)》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初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标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有关要求,按照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统筹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对《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组织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并按要求提请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三)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及时对照排查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废止与条例不符的文件。《民法典》颁布后,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梳理,未发现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强化决策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试行)》,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注重发挥专家优势。发挥外部专家作用,在地方金融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邀请政府、高校、律所等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我局政策文件起草、复议应诉、重大信访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答复、合同审核、法治宣传培训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辅助决策。制定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探索组建涵盖经济金融、法律审计等领域的专家库,提高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执法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在我局2019年出台的规范行政执法“三个办法”基础上,配套建立制度机制及相关目录清单、流程指引。其中,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审批、监管措施标准及法制审核事项;制定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不同情形下的音像记录事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通知》,对加强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执法案卷归档、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转发《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对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优化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行政审批、检查流程,探索制定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处罚程序指引和配套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组织个案试点。目前,我局已初步建立行政执法“3+N”制度框架,全面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标。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主动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事中,实行双人以上持证执法,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救济等重要权利;事后,及时挂网公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上报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突出执法流程标准化和执法文书格式化,规范审批、处罚、检查等执法活动流程、文书等,统一采购音像记录执法设备,统筹配置约谈室、听证室等场所,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软硬件保障。对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按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为民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履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在元旦春节、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开学季、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全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在线访谈”“金融知识进万家”“大学生金融节”等活动,在江苏电视台录制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节目,在《江苏法制报》《交汇点》《新华日报》发布“理财要防集资诈骗,借钱警惕套路贷”等风险提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少通过贷款进行超前消费,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发上线“江苏处非在线”微信小程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转发刑事案件公告、案例警示、风险提示,方便群众了解案件进展,提高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辨别能力。2020年,我局牵头组织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获得全省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提名。结合业务培训开展普法,围绕新《证券法》宣传解读、自贸区企业赴科创板上市、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三板”深化改革、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和企业债券发行等,为企业开展近5000人次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理解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以民法典普法宣传为重点,指导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提高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活动覆盖280多家企业。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动态完善权力清单。推进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依据中央层面制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项梳理调整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清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梳理确定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推动建立第三方机构协查机制,组织外部专家协查专业性较强的文件。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要求,逐项排查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活动规范的其他政策文件,废止与公平竞争原则不符的文件。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办公室主办、业务处室承办、政策法规处协办、法律顾问帮办的政务信息公开“链式”机制,确保公开工作协同、内容准确一致。升级改造局门户网站,更新政务信息目录,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32条,其中工作动态157条、通知公告163条、其他信息112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件,其中信件39件、当面受理5件、通过门户网站“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接收89件,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党内监督,对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经费预决算、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党组集体研究、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管制度。深研细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6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办理结果,得到充分肯定和认可。积极配合审计、统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积极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自查、省依法行政办关于开展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评估、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从严检视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问题及短板,深入自查整改,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抓实见效。依托省“12345”平台,建立业务监督电话、信访电话、“一企来”服务热线联动受理机制,设立专员协同开展投诉举报受理、涉企政策解答、审批事项申请答复等工作。建立政务舆情获取汇总、处理推送、处置反馈、全程督办机制,推动监测研判回应端口前移。

六、积极促进“定分止争”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案例指导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制度,适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推送相关信息和审理结果,提高找问题、补短板、化纠纷的能力。积极主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渠道,通过案前析理说服、案内应诉答辩、案外交流互动等方式,促进行政相对人理性维权。全年未发生诉讼败诉和复议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等情形。

(二)优化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领导定点挂钩制、分析研判人员名单制、来信答复双备份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实施分类受理、协同处置机制,及时释法析理,依法答复办理,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针对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重点领域信访诉求,落实周分析、月研判工作机制和重要时期研判等制度。

七、强化法治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专题会,听取法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依法履职、监管执法等重要议题。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法治宣传培训计划,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行政机关学法用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程序,引领全局切实将法治精神、法治能力、法治责任转化为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稳定与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通过党内法规、民法典、统计法等专题学习,提升局领导班子法治素养。坚持把全员学法“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落到平常”,编发《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开展专家集中授课、在线学习、支部集中研讨交流等活动。围绕建设“忠专实”执法队伍,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增强干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意识;建立旁听庭审暨案例分析交流机制,组织线上听审活动,编发“以案说法”案例;举办行业监管、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等条线的法治培训;组织本局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率100%。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法治基础还不厚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还需强化,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推进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需持续发力。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民法典》正式生效施行之年,也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完善地方金融法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为推动江苏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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