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20000MB136117/2021-00015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19
标        题 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1- 01- 19 08: 28

淮安市翔盛典当有限公司:

经调查取证,你公司已自行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典当行年审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收回你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

我局已于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9日对你公司送达《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意见告知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29号综合楼503室,电话:   025-83398708(同传真)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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