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 2019-05-21   浏览次数 :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5月21日公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构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 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

2.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实施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 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6. 重点工作、重要活动;

7. 其他。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jsjrb.jiangsu.gov.cn)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相关栏目上查阅。另外,还将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予以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jsjrb.jiangsu.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10024。

3. 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查阅;

2.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是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联系电话:025-83398902,邮政编码:210024。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点击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