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0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股权融资行为促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 2018-08-14   浏览次数 : 
 
 

毛昌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股权融资行为促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江苏证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大多偏于轻资产,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较少,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借款等间接渠道融资难度较大,开展股权融资需求十分迫切,但在股权融资过程中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自2011年我省被科技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列入首批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省以来,我省以此为契机,努力创新科技和金融结合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投融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效缓解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对于您提出的“推进省内区域性股权投融资平台发展,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科技企业对接”建议,我省积极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等省内重要金融载体加快建设发展,积极推动各类金融载体平台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通过开展规范运作培训活动和投融资路演推介,提升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意识,增强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能力,并通过对挂牌企业开展财政奖励方式降低企业资本运作成本。目前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已开设“科技创新板”和“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分别达217家和260家,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实现常态化路演运营,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正式投入运营。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累计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超过25场,吸引社会资本向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投放股权融资15.80亿元。

二、对于您提出的“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及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创业板发行股票融资”的建议,我省及各设区市加强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通过定向增发股票方式开展股权融资。5年来省级层面累计对12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和318家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奖励4.2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省共有“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开展股权融资898家次,募集资金333亿元,其中实现融资的挂牌企业近五成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2012年以来,我省启动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建立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库,引导多方面优质资源向入库培育企业集聚,定期举办上市专题辅导培训,组织科技、证券、法律等领域专家重点围绕科技创新政策、科技企业上市培育政策、企业发行上市等内容进行宣讲,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截至2017年底,入库培育企业达1398家,累计有107家培育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在帮助企业融资、推动企业快速发展方面起到了较好效果。

三、对于您提出的“提供税收减免和政策优惠”的建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关于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特定的类型,对个人在沪深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特殊的转让形式,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股权)投资取得所得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制定税收政策是中央事权,我省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为国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建议。中小企业股东股权融资时,建议充分考虑交易环节税收因素,合理筹划融资方案,以符合现行关于股权转让相关优惠政策要求,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目的。

四、对于您提出的“加强企业股权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引导”的建议,我省一直强化中介机构监管,通过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督促中介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建立中介执业质量红、黑名单库,对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的中介机构严格执法、及时处罚,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近年来,我省积极组织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参与企业投融资法律服务,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与科技企业对接,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集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深入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倾听企业法律需求,助力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先后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联系点1690多家,提出法律建议2000余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对全省律师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规范和引导,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先后出台了《关于律师承办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并公开转让之业务指引》和《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律师业务指引草案》,目前正在研究制订《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律师业务指引》。未来,我省将进一步引导并支持专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与中小科技型企业对接,组织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和培训活动,加快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探索构建中小企业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规范运营,强化法人治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有条件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引入战略投资、优化股权结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五、对于您提出的“通过省级和地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强对中小企业支持,帮助中小企业介绍投资机构,特别是面向创业期的中小企业引荐天使轮投资”的建议,2013年我省推动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31家创业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发起成立了江苏省天使投资联盟,为早期科技型企业搭建有效的融资对接平台,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对接培训活动32场,推动了80多家天使投资机构与5000多家省内科技型企业互动对接。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搭建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以建设全省科技型企业信息库为主线,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解决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题。截至2017年底,累计入库天使投资机构77家,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13.3亿元,支持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300多家,较好地拓展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在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等政策推动下,全省创投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超2200亿元。

此外,为支持我省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我省积极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资金池”,截至2017年“科技贷款资金池”数量发展至62个,实现全省设区市、县全覆盖,累计投放科技型企业贷款近500亿元,支持了7000多户科技型企业。推出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产品“苏科贷”,建立融资支持基金规模6.5亿元,累计带动贷款投放285亿元,累计支持企业3000多家。探索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科技电子、先进设备、新能源等科技创新产业,目前已设立两只基金,投资41家企业、总额6.82亿元。2017年我省发布《省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进一步强化引导支持全省创业投资加强与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对接,扩大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的覆盖面。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省内重要金融载体建设,加强引导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力度,优化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营模式,不断扩充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规模,加大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强对科技型企业上市服务与指导,不断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环境,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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