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 2018-06-04 浏览次数 :

为抑制多头融资、过度融资行为,有效防控重大信用风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联合授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该办法的实施以及试点工作的开展,对于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风险整体管控机制,遏制多头融资、过度融资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联合授信机制也将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共42条,分为六章,明确了联合授信机制目标、适用范围和基本工作原则;建立了成员银行协议、银企协议、联席会议制度等运作管理框架;明确了信息共享、联合授信额度管理和融资台账管理等风险防控机制;确立了企业进入风险预警状态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应对和处置机制;明确了对违规企业和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惩戒措施。

为稳妥推进联合授信机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各银监局在辖内选取性质、行业、规模上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联合授信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指导、评估总结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cbrc.gov.cn/chinese/newShouDoc/69F1A0A6B

C254C45A9BACFA91DB3AA0F.html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