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私募股权养老成经济犯罪重灾区有的打"爱国"旗号

中国网5月16日讯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钱宝”、“善心汇”等十大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例。案件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涉及艺术品交易、虚拟货币等领域,不少还喊出“爱国”、“扶贫”口号。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万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其中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201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该类案件1.7万起,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慈善互助、养老等领域成犯罪“重灾区”。

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完成任务就有高额回报?“钱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依托钱宝网网络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私募股权、承诺收益 “中晋公司”集资诈骗

2012年7月以来,徐勤等人利用中晋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公开宣传,以“中晋合伙人计划”名义设立虚假股权私募基金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涉嫌集资诈骗犯罪。为规避查处,有关涉案公司支付业务员高额返佣,由业务员向投资人承诺10-25%的年化收益。

目前,法院已对该案开庭审理。

虚夸项目、虚假宣传 “龙炎公司”非法集资

2015年2月以来,杭州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定方等人在自有资金短缺并明知返利模式必然亏损、无法持续履约的情况下,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并以虚夸投资项目、虚假宣传公司上市等方法骗取投资人信任,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骗取资金,涉嫌集资诈骗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2018年1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高额回报作诱饵 “京金联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4年6月以来,王灿等人利用京金联武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借款项目和基金为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鼓吹艺术品增值 “臻纪文化传播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马永彤等人利用重庆臻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向社会宣称其在全国范围内签约艺术家为其提供字画等艺术品,鼓吹这些艺术品增值潜力大。打着购买后委托公司销售分红、第三方公司团购增值等幌子,以支付“预付定金”方式定期分红、到期回购返本等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犯罪。

2017年8月,重庆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

以扶贫济困为名“拉人头 ” “善心汇”涉嫌传销

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利用广东深圳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拉人头”等方式发展会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十余传销平台借爱国旗号销“原始股” “五行币”团伙被诉

2012年以来,宋密秋等人先后推出“云数贸联盟”“中国国际建业联盟”“云讯通”等十余传销平台,假借“爱国、慈善、扶贫”旗号,以销售“原始股”“虚拟货币”等为名,以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采取“拉人头”方式发展人员加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2017年5月,全国公安机关对宋密秋及其控制的“五行币”系列传销犯罪团伙进行查处,潜逃境外4年多的宋密秋被缉捕回国。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虚拟交易可获奖金? “一川币”涉嫌传销

吴宗霖等人利用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及“幸福100云购在线” 平台,以投资“一川币”并进行虚拟积分交易可获“静态奖金”、发展人员可获“动态奖金”等为诱饵,引诱人员参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每年收益15万? “中国人际网”涉嫌传销

孟儒等人利用“中国人际网”,以兜售“人际网-国网-GK卡”为手段引诱人员加入,要求加入者缴纳3900元获得一个“GK”卡编号,并谎称加入者每年可获得不低于15万元的收益及诸多额外福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分发提成作诱饵 “705”系列涉嫌传销

在广西南宁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一带活动,多个传销团伙打着“纯资本运作”的幌子,以分发提成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2017年11月,南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集中行动,捣毁传销窝点102个。

目前,有关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信息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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